犯罪現場(CSI: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)是一系列的電視影集,場景是在拉斯維加斯(Las Vegas)。後來推出了在邁阿密(Miami)與紐約(New York)的場景。
每個場景由不同的人,組成各自的調查小組。三個場景的調查小組,皆有自己獨特的風格,尤其是組長的領導方式。
拍攝手法也不盡相同,每個場景有他特別的「色調」氛圍。如果你三個場景都曾經看過,應該會有同感。
相同的是,戲劇的節奏相當的快速。像我這種資質的人,想要跟上調查小組的腳步,已經是很辛苦的一件事了。更說不上綜觀大局、洞燭機先,事先猜出嫌疑犯。
尤其,我會因為影集中的對話或劇情,就進入自己的思考狀態,等到回神時,調查小組已經破案了。常常,根本不是在看影集,而是被影集給看去了。以下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。
這是犯罪現場第二季第16集,這一集的名稱為“Primum Non Nocere”,是一句拉丁文片語,英文的意義為“First, do no harm”,中文應可翻釋成“首要之務,就是不要造成傷害”。這句話,只要是醫療專業人員,應該不會陌生。不過,影集的中文翻譯名稱為“冰上緝兇”。如果你仔細研究過犯罪現場的DVD,就會發現,影集的英文名稱與中文名稱,兩者並不一定有關聯。
這集當中,有兩件謀殺案件。
第一件,是一個男性証券經紀人,也是一個業餘冰上曲棍球球員,在比賽的衝撞中倒下;移到場邊,經急救後,宣告不治。另一件,是35歲男性,後備薩克斯風手,在休息室中被服務生發現;現場經初步勘驗,有吸毒過量的跡象。
當調查員華瑞克布朗,前往賭場為第二件案子蒐證時,途中經過一處表演廳。當時,一個女歌手正在演唱著歌曲。
這兩個人之間,就有了一些不尋常的變化。而我,也在這個時候,進入了自己的思考狀態。「這些不尋常的變化,從哪裡來呢?」「是柔和的燈光?動聽的歌聲?…」「是美麗的臉龐?迷離的眼神?豐滿的雙唇?…」這些是對劇中人物的思考。
回到現實面,我對於什麼人,會產生不尋常的變化呢?這就是俗話說的「一見鐘情」嗎?還是,僅僅是眼光被吸引而已?這個時候,就能算是「傾心」了嗎?我認真地思考著,這些心理層面的事情。而這裡所說的變化,並不是生理性的。(作者,「不打自招」、「欲蓋彌彰」、「越描越黑」這些成語,用在這裡,再適合不過了。)
隨著劇情的進展,調查員與女歌手,在一次對談中,拉近了彼此之間的距離。
這次對談,在調查的名義之下,一問一答之間,巧妙地交換了姓名。從此,這兩個人,「不再是陌生人了」。
而在日常生活當中,產生了不尋常的變化之後,我們會開始關心,想知道對方的生日、家庭、學歷、工作、興趣…等等。我們會詢問同事、親戚、朋友,有關對方的消息。我們會上網搜尋,有關對方的一切資料。看到有對方的照片,就會特別專心;聽到有人談論對方,馬上豎起耳朵;對方走過眼前,心跳總是加速;假裝若無其事,卻注意著對方的一舉一動;打開信箱,等待的是對方的信件與留言…等等。
其實,到這裡為止,你與對方依然是陌生人。就算你很熟悉對方的種種,甚至,你能預測對方的行為舉止,兩個人之間的關係還是沒有展開。充其量,只能算是「熟悉的陌生人」。
要開展一段關係,讓兩個人「不再是陌生人」,你認為什麼才是必要的呢?
進行抽象思考,是相當耗費心神的,尤其當思考的事物,牽涉到自己的感情時,進度就更加緩慢了。當我退出抽象思考,回神時,調查小組已經破案了。
第一件謀殺案件,「你殺錯人了」;第二件謀殺案件,「既然甚麼都不知道就別碰」,與影集的名稱“Primum Non Nocere”對照,或許有些道理。不過,這應該不是讀者現在最想去了解的事情。
這一集中的小插曲,兩個「不再是陌生人」的人,最後是用這樣結束的:
「再見」。
相當痛苦,如果你曾經受傷過,就算已經結痂的傷口,已經癒合已久的傷口,還是會隱隱作痛,隱隱地…作痛…
調查員華瑞克布朗,曾經因為「賭博」,而造成影響工作的疑慮。而這次的「傾心」事件,他似乎想在牌桌上排遣。而他的同事,一同調查第二件案子的調查員尼克,自開始到結束,關心著他的同事。雖然早先約好回實驗室見,他還是默默地守在同事身邊。
「你在這裡幹嘛?」「玩二十一點。陪我的朋友。」
這種文字,寫多了是會出事的。我想…我應該停筆,去找個朋友陪一陪了。
4 則留言:
為什麼以傾心為題
請賜教
這篇文章,有文不對題的嫌疑嗎?
從傾心的啟→CSI的承→不尋常變化的轉→不再是陌生人(或是找各朋友陪一陪)的合
文章的鋪陳是這樣嗎?看起來似乎有相互呼應
反覆看了幾次終於有了感觸...
起承轉合?國文課還上不夠多,要從部落格自修?不要浪費你的寶貴時間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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